|
各学院:
为使重修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生重修的有效管理,现将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重修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重修的对象:在各年级下学期开出的课程中, 2005级、2006级、2007级因成绩不及格未获得学分的本科学生; 2007届、2008届结业需返校重修的学生(因结业返校重修的学生按每学分100元收取重修费)。尤其是在下学期开出课程中有未获得学分的2005级学生,必须参加重修。
二、网上重修报名时间:2008年6月27日9:00——7月15日24:00(2007届、2008届结业生报名时间可延至9月30日止)。
三、重修报名方式:在校生重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结业返校重修的学生直接到学院报名,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的重修申请。
四、重修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是:在[网上选课]中点击[重修报名]进入重修报名窗口,然后在该窗口内[查询课程]左边的框中,依次选择需重修的课程,并点击[我要报名]即可。
五、公共英语、体育、全校性数学课和大学物理等课程,报名人数达到60人的,将采取学生自学和开辅导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修。其他课程如因报名人数较多需开辅导班的,由开课学院书面报告教务处审批。(单独开辅导班的课程的课表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发布)未单独开辅导班的课程,报名重修的学生须按课程承担单位指定的开课班级跟班听课、参加考试(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跟班听课的,须向任课教师书面请假,并提供自学笔记)。
六、各开课学院于下学期开学后第1-2周内,根据网上重修报名信息,将报名学生分派或处理到相应的开课班级(具体处理方法另行通知)。对单独开班的课程落实重修教学任务,并报教务处统一安排课表;对非单独开班且非本院学生重修的课程,将分流结果报教务处统一发布。
七、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学生重修报名工作,尤其是教学秘书要特别予以重视,对2008届未获得规定学分的学生,要告知必须在两年内返校重修(两年后一律不再安排重修);对在校生不得出现因学生不知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等而漏报的情况。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