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
公共选修课安排及有关选课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05级起又称为通识选修课,简称通选课)于第5周开始上课,现将《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表》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选课(包括跨年级跨专业选课、转专业学生及未选或错选学生补改选)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选课对象:全校04级公共选修课尚未获得8学分的学生;05级公共选修课尚未获得10学分的学生;所有06级学生(06级学生公共选修课的毕业要求,按培养计划规定应为15学分)。
二、公共选修课选课方式:本次选课仍采取在开课前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自由上网选课的方式。开课后除2004级外,其他年级一律不予补、改选。
三、公共选修课选课原则:选课系统采取先来先报、额满为止的方式,对已经选满的课程,学生将不能再选(选满的课程本学期也不再增开课堂);对排在同一时间的课程(包括学生本人所上的其他课堂),学生只能选其中的一门;本学期每个学生所选公共选修课程不能超过6学分;课程名称或基本内容与本专业的专业课相接近的课程,学生不能选修(已获得学分的也不能再选)。
四、选课时间:本次网上选课(包括跨年级跨专业选课、转专业学生及未选或错选学生补改选)从第3周星期六开始,具体安排为:
2004级——
2005级——
2006级——
五、需提前修读高年级课程(社科部开设的公共政治必修课不得提前修读)或补修原来应修而未修的课程的学生,可在上面规定的时间内跨年级跨专业选课(补修原来应修而未修的,所选课程的课程名及学分均须与本年级教学计划相同)。跨年级选课的学生,因上课时间冲突无法选上的,须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免听课程申请表》(到学院领取),经教学秘书审核确认,并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提前修读高年级课程的,须已修课程全部及格且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由学生本人于
六、经教务处本学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本次选课时间内进行补改选(请上学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拟转入学院找教学秘书查询审批结果)。补改选时,应先在【选本专业课程】窗口中退掉已选的原专业的课程,然后点击【跨年级、专业选课】,并在弹出的框中依次选择转入的学院、专业(若年级变动,还须选择所转入的年级);原先已选的与转入专业及年级相同的课程(须课程代码相同),如果上课时间不冲突,可以不改选,仍在原选课堂上课。
七、必修课、学科基础或专业选修课、专业任选课有应选而未选课程的学生,仍可在本年级的选课时间内进行补选(2007级补改选时间从
八、《英语二》、《体育二》、《体育四》无选课数据或选课数据中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与实际上课不符的学生务必在本次选课规定时间内到公外、体育部教学秘书处予以更正。《英语四》选错A、B、C班的学生也请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改选,不改选者后果自负。本次选课为本学期课程的最后一次开网选课,选课结束后,对未选课的学生和未选及选错的课程,不再开网补选,教务处也不再受理学生的补选申请。因此,请同学们一定要予以足够重视。如果所修课程无法选上,务必在
九、本学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其转专业考试课程也须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免听课程申请表》(第10-13周到拟转入学院交转专业申请表时领取),并由拟转入学院在第10-14周予以补选。转专业考试课程为拟转入年级专业(或大类)本学期开出的学科基础课及专业课,除与本年级专业(或大类)相同的课程外,必须全部填入表中。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考试课程可不跟班上课,不记平时(含期中)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总评(综合)成绩(与本年级专业〈或大类〉相同的课程除外,须仍在原选课堂跟班上课、考试)。
十、学生选完全部课程后,务必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或课表,看是否有漏选、没选中(或错退)和选错上课班级(即所选的上课时间、地点〈教室〉或教师与应选的不符)等情况。
十一、凡要求学生网上选定的课程(包括跨年级、转专业的课程),未经过有效选课,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自行参加考核者,该课程成绩无效,任课教师也无法录入其成绩。
十二、学生必须按所选课堂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得自行变更课堂。凡自行变更课堂或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参加所选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一律以0分记载其成绩。
十三、各门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均要实行课堂考勤。凡无故缺课累计超过应到课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任课教师须以0分记载其总评(综合)成绩。经批准的免听课程(转专业考试课程除外),须记平时(含期中)成绩,可根据平时(不冲突的节次)上课等情况和自学笔记进行评定,然后按规定与期末成绩进行总评。
十四、各教学单位于第6周起将本单位本学期承担的(要求学生上网选课的)各门课程学生成绩登记册(包括本单位教师所上的公共选修课),发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须以该成绩登记册记载并网上登录学生成绩。任课教师拿到成绩登记册后,还应按该册核实选课学生。
教 务 处
2008年3月3日
注:本通知在教务网站()可查看。